- 索 引 号:qz07136-0101-2025-00133
- 发布机构:澳门皇冠:农业农村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4-29
1.文件依据: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《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》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(泉财规〔2024〕7号)。
2.补助对象:标准化规模养猪场。
3.补助内容:对通过新(改、扩、迁)建可新增存栏达3万头及以上、1万头及以上、0.5万头及以上、0.2万头及以上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的(标准化猪舍面积1 平方米/头)给予补助。
4.补助标准:对通过新(改、扩、迁)建可新增存栏达3万头及以上、1万头及以上、0.5万头及以上、0.2万头及以上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的(标准化猪舍面积1 平方米/头)。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,分别奖励项目落地乡镇100万元、80万元、30万元、15万元。
5.申报程序:由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征集,养殖企业、据实填写《现代设施农业(畜禽产业)补助项目申报表》,每年3月底前,直接或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。
咨询电话:0595-86021531
监督电话:0595-86382701
12388(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)
澳门皇冠:农业农村局
2025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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