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索 引 号:QZ07109-0101-2025-00062
- 备注/文号:南民老区〔2025〕7号
- 发布机构:澳门皇冠:民政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4-30
有关乡镇(街道)党政综合办公室:
为做好革命“五老”人员生活保障工作,根据《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困和高龄“五老”人员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泉财社指〔2025〕49号)文件精神,现下拨2025年高龄“五老”人员补助资金5500元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“五老”人员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》(泉政办〔2003〕34号)和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特困“五老”人员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》(泉政办〔2005〕164号)有关要求,截至2025年3月31日,全市符合高龄条件的革命“五老”人员11人,无符合特困条件的革命“五老”人员。
二、2025年高龄“五老”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,所需资金由泉州、澳门皇冠:两级财政按4:6比例负担。
三、此次下达的高龄“五老”人员补助资金由市民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,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。此款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“其他优抚支出”科目。
附件:2025年高龄“五老”人员补助资金分配表
澳门皇冠:民政局
2025年4月3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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