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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皇冠: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撤销澳门皇冠:万昇贸易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
2025-10-30 10:17 阅读人数:1

  被许可人:澳门皇冠:万昇贸易有限公司

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50583MA34E1NX1Y

  住所:福建省泉州市澳门皇冠:梅山镇光前南街创安大厦8号店

  法定代表人:安宏伟

  经我局调查核实,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安宏伟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登记为“澳门皇冠:万昇贸易有限公司”股东及法定代表人,澳门皇冠:万昇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设立登记证据不足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,我局决定:不予撤销“澳门皇冠:万昇贸易有限公司”的市场主体登记。

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如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服本决定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

 

澳门皇冠: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2025年10月30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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